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逐渐增加,无人继承的房子该如何处理?早了解

原标题: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逐渐增加,无人继承的房子该如何处理?早了解

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孤寡老人将达到1.18亿。失独家庭的数量也在逐年攀升,我国每年“失独家庭”增加7.6万个,已累计超过100万个,还有数量较大的“残独家庭”。

加上生育率降低,出生人口下降,"丁克族"增多,未来无人继承的房产将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在日本,丁克不婚,人情又寡淡,疏于照顾的老人容易孤独的死在家中。而鉴于“无缘死“现象越来越多(日本每年超过3.2万人),最后依然需要社会帮助料理后事。为此还出现了专门负责收纳清理的职业——遗物整理士。

失独家庭和丁克家庭逐渐增加,那么未来这些"无主"房产该怎么办呢?

在当前财富不断增加、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的情况下,房子越来越多,孩子越来越少,能够继承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也在减少。无人继承的房子该如何处理?

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是继承法的核心问题。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此范围以外的亲属,都无法继承遗产。

这一规定在子女众多、人均寿命不长、可继承财产不甚丰富的年代是合理的,当时限定范围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但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范围太窄,将导致无人继承的情况越来越多,在无遗嘱又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即成为‘绝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无主房产会被收归国家所有。可能将会以“保障房”分配给那些需要的人,但是不少人觉得也不太公平,至少这些房子可以让其它亲戚来继承,毕竟这些都是一辈子辛苦打拼出来的。

对现在的失独家庭来说,他们已经承受了巨大的伤痛。人老后,要么由非直系亲属赡养,要么由国家或社会上的养老机构赡养,而房产最为我们一个普通家庭的最大宗资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笔巨大的财富理应有承担赡养个人或机构的一份。

将来夫妻俩都不在了,这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怎么办呢?都捐给慈善事业吗?估计不太可能!先不说我们传统文化里少了一份情怀,没有死后捐献财产的传统,光目前那些慈善机构的德行,不值得大众信任,把遗产给他们,我们放心吗?

有人可能会有疑惑,那么除了第一继承人,还有第二、第三继承人,怎么可能会没人要这些房产呢?但是如果自己本身是独生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没有兄弟姐妹,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而且孤寡老人到老了之后,没有其它的亲戚和朋友去照顾,怎么会把房产留给他们?

最好的结果就是兄弟姐妹以及兄弟姐妹的孩子来继承了。虽然这些人都是自己的亲人,虽然没有亲生儿女亲,难免有点苦涩的。想想看,这一辈子,努力赚钱,辛辛苦苦工作,买房投资炒股,将来赚的钱都要给别人,是不是有点失落呢?当然,这些人想继承遗产的话,需要当事人先立好遗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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