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措施
1
2
3
4
5
6
疫情报告及处置
NO1
0 1
集中发热疫情报告标准
0 2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标准
0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NO2
NO3
严格落实病例管理措施,发病期间杜绝带病上课(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
NO4
指派专人负责追踪是否有新发病例及病例转归情况。每日清楚掌握新发病例数、累计病例数、痊愈人数、现患人数、病例转归情况。 每日按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
NO5
疫情发生期间强化 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NO6
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 空气流通; 注意严格按照规范开展 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
NO7
通过多种传播方式,指导师生和家长落实非药物预防控制措施,如: 洗手、呼吸道礼节、佩戴口罩等。
NO8
发生疫情期间,可采取增加社交距离、减少接触的措施:
1、将班级分成更小的学生群体;
2、取消不同班级间学生混合上课;
3、重新布置课桌,使学生在教室里彼此之间至少间隔(课桌间距)1米;
4、取消或延期课后活动;
5、限制进入公共区域;
6、限制外来人员进入;
7、错峰上学和放学;
8、减少或停止组织集体活动。
NO9
必要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托幼机构到多所学校/托幼机构等。
停复课标准建议如下:
班级停课: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经评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该班可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4天。
1、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5例及以上;
2、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30%及以上;
3、一周内发生2 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复课标准:
1、停课期限届满可复课。
2、仍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需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上课。
年级/学校停课:
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校/托幼机构正常教学活动时,教育或相关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可逐级实施停课措施。
1、停课期限一般为4天。
2、停课期限届满后,经评估来确定是否复课。
(来源:左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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