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网友反映村里不给孩子土地的问题?官方回复说明......

原标题:宁河网友反映村里不给孩子土地的问题?官方回复说明......

百度百科:宁河于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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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在此省略具体查看原网提问时间:2020-01-07标题:村里不给孩子土地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孩子的母亲是宁河区岳龙镇东未甸村村民,孩子在天津出生后入了当地的户口,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村里至今不给土地。18年老二出生还是没有得到土地,2019年初我开始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给任何解决方案,望领导白忙之中能帮助解决问题,解决我一家生计的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宁河区委回复时间:2020-01-15是否超时:否尊敬的网友:

2020年01月07日,收到您关于反映岳龙镇东未甸村孩子分地问题的留言事项。接件后,宁河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委督查室深入岳龙镇,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

经了解,岳龙镇东未甸村自十几年前,就经村“三会”决议,规定所有外嫁女的孩子,即使户口登记在村,一律不享受本村补地政策,男方入赘且女方父母没有儿子的情况除外。此决议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经村“三会”再次确定。因此,您孩子的情况不享受分地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宁河区委督查室

2020年01月0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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