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法院局长殴打医生,警方通报结果来了!】

原标题:【震惊】法院局长殴打医生,警方通报结果来了!

2020年1月10日,一篇名为《世间安得双全法,让我安静做医生》的文章在网上广泛流传,下面就是这篇文章:

▲1月10日,一篇名为《世间安得双全法,让我安静做医生》的文章广泛流传。

文章作者表示,被打的张医生是新同事,“患者出院,握着他的手表示感谢时我跟他有接触。他深夜加班到八九点,端着盒饭看报告的时候,我开始了解他,他今天被打了,并开始同情他。”

2020年1月10日,似乎与往常并无不同,一早上都是快乐的事情,小侄儿生病在老家治疗,情况好转了,爸爸的高血压最近监测血压一直稳定,紧张的一天又开始了。

28床大爷血管狭窄可能需要手术,32床的叔叔今天要做腰穿,30床的叔叔血管可能有问题,要给他安排造影检查……

我的思绪突然被一阵骚乱打断,一位患者家属突然冲进办公室,将我们的同事摁倒在办公桌上殴打。我实在想不出来当时是什么驱使自己冲过去拉开家属,因为我胆小懦弱,遇事总怕自己受伤。但是他是我的同袍兄弟,他是一名医生。

“张医生被打了……”张医生是谁?科室新同事介绍的时候我认识了他,那次他的患者出院时握着他的手表示感谢时我开始跟他有了接触,他深夜加班到八九点,端着盒饭看报告的时候,我开始去了解他,他今天被打了,我开始同情他。

脑震荡、鼻骨骨折、环枢关节不稳?虽然事情过去了接近4个小时,可以用三个词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觉得不可思议,无所适从,惊魂未定。刚才给患者办理出院签字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双手仍在颤抖。

我执笔20年,未写一字春秋,到如今提笔千言,都是在描述病情变化。如今看到自己身边的同事被打入院,站在病房的过道里时,冬日的最后一缕风,吹的人这样的冷。

从小到大,老师总是告诉我们,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严明的,法律会将打人者绳之以法;

然而,直到从派出所录完笔录出门,我才从其他渠道得知,那个冲进办公室二话不说就打人的人,是双流区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的妻子,我们的患者,是一名人民教师。

如果可以,我想问问这名法官,这位副局长:一名法律工作者,惩恶扬善的法官,一名共产党员,是怎样举起自己的拳头,砸向一名治病救人的青年医生的?你知不知道你那一拳一拳,打掉的是你作为人民公仆的公信力,打冷了寒窗7载的医者心?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一份疑似被打医生的检查报告显示,“ 左侧鼻骨骨折,局部塌陷”、“寰枢关节不稳待查”。CT结果显示“左侧鼻骨骨折,局部塌陷”、“寰枢关节不稳待查”。

据网络大V@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微博称,“事发原因,该法院干部的妻子做日间手术,按规定不能开药,因患者过敏就开了一盒,患者要求两盒,医院不同意,开始小撕扯时碰到了患者的留置针,家属过来就把医生打了。”

网上有一张流出的疑似医院神经内科事情经过说明:患者在医生办公室向张元杰医生咨询相关事宜,(后得知患者为日间手术病人,今日办理出院,正在办理出院等待医保审核过程中),患者急切催促医保审核,期间发生口角争执,患者大声质问张医生“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投诉你”,医生回答“我叫张元杰”,患者欲抢张医生胸牌、欲拍照,张医生不愿意,经办公室其他医生多次言语规动,让其冷静,患者仍情绪激动,多次欲抢张医生胸牌,期间电话联系家属,大喊“被医生推攘、被医生打”,随后患者家属冲进办公室,攻击、拳打张医生,将张医生按倒在桌,后由科室其他医生将患者家属拉开,期间家属不断言语辱骂张医生,并威胁称“今天要围堵张医生,要收拾张医生”。

事件发生后,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强调必将坚决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任何人、任何伤医的行为零容忍。

就此事件,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发布了情况说明,称2020年1月10日上午9:36,医院保卫部接神经内科电话,称一患者家属殴打医生。

看来这位副局长气焰真的是太嚣张了,是脑子搭错了筋,还是进水了,一言不合就可以动手打人了吗?不知道打了人要犯法吗?法院是你们家开的吗?我想问问这名法官,这位副局长:一名法律工作者,惩恶扬善的法官,一名领导干部,是怎样举起自己的拳头,砸向一名治病救人的青年医生的?你知不知道你那一拳一拳,打掉的是你作为人名公仆的公信力,打冷了医者心?

伤人事件发生约18个小时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就网上反映“双流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在省人民医院殴打医生”的情况,发布了通报。

法院通报称:经核实,网上反映的“双流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打人事件”,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贺某,双流区法院已暂停其职务及工作,以下为关于此事通报全文:

从通报内容上可以看到,打人者是该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贺某,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贺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同时暂停了贺副局长的职务和工作。但该消息 未提及行政拘留的天数,也未提及处罚款的额度。

2020年1月11日03:30,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公布处理结果: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贺某(男 ,55岁 ,本市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我们有医师法,我们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可伤医和袭警到底还有多长的距离?

来源:江淮医学

免责声明:本文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不代表本微信号立场。我们转载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