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集采结果公布!32个药品,公立医院4月前要完成采购】

原标题:第二批集采结果公布!32个药品,公立医院4月前要完成采购

距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3个月后,第二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来了!

从“4+7”到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中标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为了进一步落实“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被火速提上日程。

全国推进,联盟地所有公立医院参与

1月16日,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已经正式对外公布。这一波采购与第一批采购有哪些差异,又有哪些药品入选?

首先在医保定点机构的参与上,本次强调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保发2号文件提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参加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要求准确报送相关药品近两年采购量等信息,由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形成本省份采购需求。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按采购总需求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实施带量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产生结果后,即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其次,在药品回款部分,2号文件强调确保中选药品质量、供应、采购使用和及时回款。强化对中选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

此外,2号文件还要求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确保医疗机构及时回款。鼓励医保与企业直接结算,此种做法与三明药品集中采购方向上趋同,也符合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可以预判,随着药品集中采购步伐的加快,医院和药企在药品之间存在的利益链条有望被砍断,至少没有蔓延的可能性。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据医保2号文件发布1日后,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于1月17日在上海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本次集采的33个品种中32个采购成功,共100个产品中选。12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77家。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3%。

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此次采购的32个药品品种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治疗领域。其中32个品种分别为:醋酸阿比特龙、阿德福韦酯、阿卡波糖、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安立生坦、奥美沙坦酯、富马酸比索洛尔、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多奈哌齐、氟康唑、福多司坦、格列美脲、甲硝唑、聚乙二醇、坎地沙坦酯、盐酸克林霉素、铝碳酸镁咀嚼片、美洛昔康片、盐酸莫西沙星、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琥珀酸索利那新片、他达拉非片、酸特拉唑嗪、替吉奥胶囊、头孢氨苄胶囊、头孢拉定胶囊、辛伐他汀片、异烟肼片、注射用紫杉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

通过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答记者问消息可知,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全国患者于2020年4月使用上中选药品。这也意味着,这32个药品品种,公立医院要在4月份前完成采购。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吴桐

责编:孙雪娇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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