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谷_张 旭 :一 粒 谷 子

原标题:张 旭 :一 粒 谷 子

一 粒 谷 子

明末清初年间,在东北的松嫩平原上,有一位叫王有才的人。他家有数十平方里的土地和草原,是当地有名的财主。王有才夫妇有两个女儿。女儿长大后,陪送女儿的嫁妆是每人一粒谷子,这件事却被当地人们传为佳话。

王有才的老家在山东,童年时家境贫寒,父母早亡,八岁流落到地主家当放牛娃。狠心的地主不但经常打骂幼小的王有才,还让他住在牛棚里,睡在稻草上。王有才吃的是残汤剩饭,有时饿的忍受不住了,就在喂牛的草料中捡玉米粒吃。王有才常年穿一身破衣烂衫,脚上是露着指头的破草鞋。冬天,王有才在野外放牛,寒风刺骨,冻得忍受不住了,他就趴在牛背上暖身,把脚插进刚刚拉出来的牛粪里暖脚。苦难的童年,磨练出王有才意志坚强,勤劳勇敢,十八岁就只身一人来到了东北。

东北冬季气候寒冷,白雪皑皑,一片荒凉,夏天雨季来临,沼泽连片,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和蒿草长的比人还高,狼、狸猫、狐狸、野兔和猛禽等动物随处可见。那时候,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东北。由于人烟稀少,有的地方走几百里路也见不到几户人家。最早到这里的人,拿着木桩,骑着马,跑一段路下马往地下钉一根木桩,圈上一大片草原,在木桩上写上自己的姓名,这片草原就归自己所有了,人们把圈地叫跑马占荒。王有才到东北后占了几百垧草原,他开荒种地,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渐渐地富裕起来。

二十多年后,闯关东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时王有才已经是当地很富裕的财主了。两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女儿大了要出嫁的,由于两口子膝下无儿,将来家业还得交给女儿掌管。王有才看着蒸蒸日上的家业,想着不堪回首的过去,深感这财富来之不易,创业之艰辛。怎样把家业交给女儿?王有才想了很久。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劳累一天的夫妇躺在了热乎乎的火炕上。王有才对媳妇说:“两个孩子都不小了,我们俩也一年比一年老了。我们拼搏了几十年,有了这么大的家业,早晚有一天要把家业交给孩子。”媳妇说:“我也想过,咱俩没少受苦受累,不能让孩子再遭罪了。不偏不向,将来把家业平分给俩孩子。”王有才说:“这么大的家业,不是谁都能掌管好的,管理不当,家业就会败落。从山东老家到这松嫩平原,我们已经见到不少人家的孩子,接过父母用一生艰苦创下的家业,用生命和血汗积攒的财富,几年就败坏净了。”媳妇说:“咱们这两个姑娘不能败坏家业。”王有才说:“家业不发展就是坐吃山空,也是一种败落。我的想法是谁能管好家业,谁能发展家业,就把家业交给谁。”媳妇说:“把家业只交给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得说咱俩偏心。”而王有才却不这么想,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讲今比古,举了很多家业兴衰的例子。经过耐心的解释,媳妇觉得丈夫讲的有道理。俩人商量决定,为了家业的兴旺,不能把家产平分给两个女儿,谁勤劳,谁有智慧,谁就继承家业。

新年过后,夫妇把俩女儿叫到身边。王有才对女儿说:“咱们家以前很穷,现在生活富裕了,这么大的家业,是我和你妈妈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别看咱们家富裕了,你们将来自己过日子时,要把富日子当穷日子过。要勤俭、勤劳家业才能兴旺,靠智慧经营,家业才能发展。你们俩也不小了,几年后要出嫁的。我和你们妈妈商量,现在就把嫁妆陪送给你们。”姐妹两人听了爸爸的话都喜出望外,以为爸爸一定给她们很多金银财宝和绫罗绸缎。王有才拿出两粒谷子,给两个女儿一人一粒。姐俩看着爸爸放在手心的谷子,大为不解。

姐俩拿着爸爸放在手里的谷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妹妹看着爸爸给的谷子,对姐姐说:“爸爸也太抠了,咱们这么大家业,就陪送给咱俩每人一粒谷子。这家业留给谁呀?我不要这一粒谷子。”妹妹顺手把谷子扔出了窗外。姐姐把父亲给的一粒谷子放在手心,她看着谷子,想着这里面深刻的含意,她明白了,这不仅仅是一粒谷子,是父母交给的千斤重担啊!她对妹妹说:“我明白了爸爸和妈妈的良苦用心,这不仅仅是一粒谷子,是爸爸妈妈对咱俩的希望。妹妹,快把谷子捡回来。”妹妹还在生气。“我不要这一粒谷子,我要爸爸妈妈陪送绫罗绸缎,陪送金银首饰。”姐姐出去找妹妹丢弃的谷子,已经被风刮走了。

到了春耕的季节,大女儿把一粒谷子种在了地里。没过几天谷子发芽了,她几乎每天都去看这一棵小谷子苗,给小苗浇水,施肥,拔掉周围的杂草。在大女儿的精心培育下,到了秋天,小谷子苗长成一颗沉甸甸的大谷穗。大女儿把谷穗拿回家,精心地保管起来了。

第二年春天,大女儿拿着谷穗到爸爸和妈妈身边,说:“这谷穗是去年爸爸给我的一粒谷子成长出来的,今年我还要种上。”王有才夫妇见到大女儿这颗谷穗,非常高兴,看到了家业的希望。王有才让管家给大女儿安排一垅地,把这颗谷穗种上了。又过了一年,一垅地产的谷子,可以种十几亩地了。大女儿还跟有经验的长工学习种地。就这样,年复一年,到大女儿出嫁时,王家的几百垧地都种上了大女儿的谷子。

王有才夫妇把全部家业作为嫁妆交给她经营管理。二年之后,二女儿只是穿着绫罗绸缎,带着金银首饰,坐着花轿出嫁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