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极其特殊的 群体
为减轻患者及家庭经济负担
广州市为符合条件者的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免费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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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常识之 精神障碍患者免费门诊服务
①适用对象
广州市户籍符合以下资格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服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或纳入卫生部门《广州市精神疾病社区防治与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全国重性精神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者,或能够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一年以上精神科专科门诊诊疗、服药记录的广州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
②申请程序
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经街(镇)残联审核后所在区残联审批。
③ 具体内容
各区均设有精神科免费门诊。
符合本办法资助对象,有精神病症状,需要在精神病专科门诊接受康复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 资助标准为200元/月以内, 限当月使用,不累计滚存,用于定点精神病专科门诊专科用药和使用专科药物后的必要的常规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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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常识之 癌症患者社区随访服务
我市户籍居民在医院被 诊断为癌症后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跟踪随访,社区医生为患者建立专门的健康档案,监测病人病情,督促患者及时复诊,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图片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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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常识之 社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在广州市内的死亡人口均需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才能办理殡葬手续、申报户籍注销。
在医院内死亡的由收治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 断)书》,在医院外非正常死亡需报警处理,在家正常死亡需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带死者病历、身份证、户口本和申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或现住址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申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12320。
一起提醒身边的人~
【来源:广州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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