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绩效展示(十三)】推进老年优待工作 深化医养结合发展】

原标题:【2019年工作绩效展示(十三)】推进老年优待工作 深化医养结合发展

2019年以来

广西不断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

提升老年人优待服务质量

不断深化医养结合发展

医养结合试点覆盖全区所有设区市

“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的

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广西健康养老服务工作成绩

目前,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60%以上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90%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就医绿色通道,超过40%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在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工作中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做了哪些亮眼工作

今天小编将带大家了解一下

亮点一

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促进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优待规定》)修订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调研组先后到南宁、柳州等市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优待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专家论证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优待规定(修订送审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优待规定(修订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及时与财政、交通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制发广西敬老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实施细则。

新修订《优待规定》实施后,符合条件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广西敬老卡”在全区范围内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优待,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中率先实现全区范围内“一卡通”式服务。同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增进全社会尤其是老年群体对新修订老年人《优待规定》的了解和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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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

医养结合工作有效推进

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推进医养结合,助力老年健康服务。

1、认真抓好南宁、百色和贺州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和鹿寨县等12个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 明确目标任务,及时下达医养结合试点经费。

2、 组织医养结合试点市有关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指导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围绕绩效目标,深化医养结合各项工作。

3、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深改办督查室 深入南宁、百色等地开展医养结合督查,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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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研究出台社区和居家养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实施细则有关精神, 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听取有关建议和意见,加快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5、 在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播放试点地区医养结合宣传片,充分展示我区医养结合工作成效。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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