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县域医共体专家组工作职责】

原标题:【发布】县域医共体专家组工作职责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 工作职责

一、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2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能胜任工作或自愿申请退出的专家,可解除聘用关系。

二、专家负责跟踪、协助、指导、评估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份和试点县区工作情况,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地方制订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三、专家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典型经验,提炼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

四、专家应当积极参加全体专家会议,全体专家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积极参加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的研讨、培训、决策分析、课题研究等,发挥好专家智囊团作用。

五、专家要加强理论研究,认真学习掌握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精神;每年应当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总结报告,按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

六、专家在指导各地工作时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在运用县域医共体领域调研成果和数据资料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数据及资料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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