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和乱伦怀孕也不能堕胎”,非法堕胎将面临99年监禁!]

原标题:“被强奸和乱伦怀孕也不能堕胎”,非法堕胎将面临99年监禁!

堕胎一事,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一个腹中的胎儿也是一条生命,堕胎就等同于杀生,这在佛家是大忌。也有人认为,选择堕胎的人,一定都有他们的苦衷,要么是当前不具备生养的条件,意外怀孕不得不堕胎,甚至有些是受到了不法侵害,才选择堕胎。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不置可否,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自然之道。

但是,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阿拉巴马州出台的反堕胎法案引发的热议也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该法案不允许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如果医生非法实施堕胎手术,将面临长达99年的监禁。当然,法令也规定,当胚胎出现致命畸形及生产会威胁孕妇生命安全的时候,属于例外。还有人提出了一个豁免条款,即当被强奸或乱伦而怀孕的时候,可被不适用该法案,但是这一提议被否决。

按照这一法案,即便是因被强奸或乱伦导致的怀孕,也不准堕胎。

该法案已经被阿拉巴马州州长签署同意令,州长发布声明,阐述了这一法案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这一法案是对阿拉巴马人坚定信念的有力证明,即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是上帝的神圣礼物!”而这也是他们提出这一法案的重要原因。

那么,问题来了,乱伦、强奸致孕的女性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这项法案的提议者给出了解释,他们希望当女孩子受到侵害后学会寻求帮助,他们认为这个严苛的堕胎的法案能够督促女孩更好地接受父母的教育,受到伤害的女性尽早寻求帮助,并采取行动。对于这种说法,笔者认为有点荒谬,因为他们并没有正面的回答问题,难道他们这种提法的潜台词是,女孩子没有好好地接受父母的教育,才导致了被侵害吗?

所以,这一法案自然也有很多反对的声音,有人说“对全美女性来说,这是一个黑暗的日子”,这一法案的提出,反对者认为这是政客们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而危及女性和医生们的生命。

其实,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也是反对堕胎的,据《太上三生解冤妙经》记载,女子怀孕,不知保胎,或主动堕胎,或不慎流产,打落亲生骨肉,使孩儿未出世便夭折,会导致家庭不顺,事业不遂等。所以说,道家认为堕胎是一种杀人损己的行为,应当尽量避免,或做好防护措施。

在佛教看来,堕胎的因果更严重,堕胎相当于杀阿罗汉。阿罗汉是小乘佛教修行者,以断除欲望,使自身清净而证得果位。

在儒家的观点中,也是不允许堕胎的,在儒家经典《孝经》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人伤到一根手指都会愧疚不已,何况堕胎伤五脏、乱经脉,使女子一身病痛,首数不孝。《弟子规》讲“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毫无疑问,在儒家看来,堕胎不仅毁掉了身心健康,更堕掉了道德良知

尽管无论是美国的法案,还是中国的儒释道文化都是反对堕胎的,但是他们都没有解决关于被强奸和乱伦怀孕是否应该堕胎的问题。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他们因该怎么办,如果不堕胎,他们又不具备生养的能力条件,让一个本不该降临的生命降临真的就是好的吗?

/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